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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军属民事问题解答
编辑: 时间: 2016-05-20 18:35:53 浏览 人次

    1、军人家属具体指的是哪些人员?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军人家属具体指的是: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2、军人被地方车辆撞伤后,应如何处理?

    答:军人被地方车辆撞伤后,属于交通事故。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不能因为是军人而放弃应享有的权益。要依据交通管理机关确定的各方责任,由交通管理机关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和单位负责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调节,经过调节达成协议的,制作交通事故调节书。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可延长十五日。调节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到人民法院起诉。刑法还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使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军人遇以上情况,还应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军人相互之间的民事纠纷,可否到地方法院打官司 ?

    答:现役军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多数可以通过部队领导或党团组织予以调解解决,一般不必去地方法院打官司。但是一些纠纷如果部队内部调解不了,或者必须经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才行的,就需要到地方人民法院打官司。比如军人之间的婚姻纠纷,在部队调解无效后,就必须诉请地方司法机关来解决。


    4、国家法律对军人家庭婚姻权益的保护有何规定?

    答:《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9项指出:现役军人的的配偶提出离婚,应按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审理。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组织做工作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地方法院裁定是否准予离婚。
军人婚姻受法律保护。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向什么机关投诉?

    答: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和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机关)以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公室投诉,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咨询站请求给予帮助。


    6、军人家庭发后宅基地纠纷怎样处理?

    答:军人家庭发生宅基地纠纷后,首先要了解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和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弄清自己家庭的宅基地是否合法占理,如土地使用手续是否完备,使用中是否有妨碍他人或公众利益的,是否有违反土地规划或规定的等等。如果军人家庭在土地纠纷中没有什么错误、过失或违法行为,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军人家庭在纠纷中有过失行为或有违法的地方,就应主动承担责任,停止对纠纷对方权益的侵害,承认错误,进行必要的赔偿。


    7、军人家庭与邻里发生矛盾和纠纷怎样处理?

    答:军人家庭与邻里发生了矛盾或纠纷,军人应保持清醒和理智,首先弄清矛盾和纠纷引起的原因和责任。其次军人家庭应主动地、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坐在一起谈一谈,把问题摆到桌面上,协商解决。如果过错或侵权责任在军人家庭一方,军人及家庭成员应主动承担责任,多做自我批评,并提出赔偿或补救办法,使矛盾和纠纷通过协商得解决。如果过错或侵权责任在对方,军人及其家庭应该耐心地、入情入理地向对方讲清事情的原委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启发对方认识自己的过错和侵权行为,承担补救或赔偿责任。如果协商和调解不能解决问题,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以到当地县市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公室进行起诉。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8、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

    答: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构成破坏军人婚姻罪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在行为人的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军人婚姻的直接故意,也就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故意实施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而与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才能构成破坏军人婚姻罪。第二在客观上必须具有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非法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9、军人的亲属也应当承担公共事业经费吗?

    答: 国家规定,农村教育、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交通等各项民办公共事业经费,各地可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由乡人民代表大会定项限额提出预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基层筹措。这些经费取之于民,每个农民都有承担的义务,军人在农村的亲属当然也不应该例外。

    10、军人被地方车辆撞伤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答:军人被地方车辆撞伤后,属于交通事故。按照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该要求地方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员赔偿,不能因为是军人而放弃应享有的权益。要依靠交通管理机关确定各方责任,由交通管理机关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和单位负责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调节,经过调节达成协议的,制作交通事故调节书。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可延长十五日。调节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到人民法院起诉。刑法还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使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军人遇以上情况,还应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