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及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变更为内资企业
二、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按照内资企业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注:
1.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指南。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可自拟。
三、办理流程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http://www.saic.gov.cn)或“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 15:00-18:00(夏)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安阳市工商局龙安分局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东工路北段131号
电话:0372—29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