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龙安区关于开展2022年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编辑: 时间: 2022-11-21 18:39:49 浏览 人次

  为促进龙安区消费市场加速回暖,更好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求,龙安区政府决定,对11月22日至11月30日在龙安区在辖区限上企业内消费的消费者实施线下补贴。

  一、补贴对象

  对在龙安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商品销售企业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商品;

  (二)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购物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购物发票的(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补贴标准

  对新购商品按商品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辆)。

  三、申请补贴程序

  家电类:消费者购置家电后,需持购物刷卡小票或购物转账凭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购物的家电销售企业填写《龙安区2022年促消费政府补贴资金申领表》,购物本人签字按手印,凭购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企业盖章),名下银行卡复印件、由家电销售企业根据补贴标准,负责兑付财政补贴资金。

  摩托消费者购置新车后,需持购车刷卡小票或购车转账凭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购车的企业填写《龙安区2022年促消费政府补贴资金申领表》,购车本人签字按手印,在该购买车辆上牌后,附名下银行卡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企业盖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必须为安阳市龙安区)、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销售企业根据补贴标准,负责兑付财政补贴资金。

  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虚开红冲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372-5022482

  附:龙安区2022年限上销售企业名单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