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矿业权价款评估告知性备案的项目编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安阳市办理矿业权价款评估告知性备案事宜。
2、项目编码
BMGTF114
3、申报材料
3.1价款评估备案的申请。
3.2采矿证复印件。
3.3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
3.4价款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3.5评估单位及评估师资质证书、评估师与评估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书。
要求:报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
4、办理流程
窗口前台受理→审批服务科科长审核→窗口后台分件→会审科室经办人初审→会审科室科长审核→储量环境科经办人起草备案证明或补正(退件)通知书→储量环境科科长审核→储量环境科主管领导审批→储量环境科出具备案证明→窗口前台出件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实施依据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
7、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
8、实施单位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9、受理地址
市民之家西配楼三楼大厅17号
10、咨询电话:5389258
投诉电话:511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