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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安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编辑: 区信息中心 时间: 2017-06-19 17:15:48 浏览 人次

   龙安区“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流程

  (一)申请环节

  购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和村委盖章签字的购机申请证明,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对提出申请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身份和购机意愿进行严格审查盖章,并讲解补贴政策内容。

  (二)补贴对象资格确认环节

  为加强农机购机补贴管理,凡购买动力机械(拖拉机100马力以上、小麦、玉米收割机)的购机者,需带村主任或支书前来区农机局担保(签定担保书). 在接受购机户申请后,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根据《龙安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先确认敞开和优先补贴机具购买,其它在资金不足情况下,通过摇号或购机户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购机补贴对象。

  (三)办理补贴手续环节

  1. 区农机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乡镇、村张榜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发给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2.购机补贴对象在购机有效期限内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到供货单位自主购机。

  3.供货单位向购机补贴对象提供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4.对购置机具实行牌证照管理,购机补贴对象需在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照。

  5.区农机局设立机具核实发放点,发放、核实一并进行.发放机车时要严格审核机车的发动机号、大架号、合格证等相关指标、参数是否与补贴手续、发票一致,并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及编号,并拍摄“人、机、号、牌”四位一体的照片,办理机具发放手续。

  区农机局根据购机补贴对象所提供材料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四)补贴资金结算环节

  1.区农机局对已确认购机对象,要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对象的银行账户(卡、折)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分批向区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区财政局根据农机局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级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户的补贴存款卡(折)。

  3.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区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五)建立补贴档案

  区农机局将购机者村委会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