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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优化中小微企业项目环评服务
编辑: 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 2024-04-15 15:10:07 浏览 人次

  一是深化改革简化中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一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和保供煤矿项目的环评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不再进行总量审核。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审批情况的,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的建设项目,经识别虽然有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且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事项,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具在项目开工前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的承诺后,主管部门的意见不作为环评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予以带条件审批。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严格执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对清单内的环评报告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受理环评文件后就开展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不再进行实质性技术审核,公示结束后1日内出具审批意见。2024年1—3月共审批承诺制环评项目3个,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助力项目尽快落地。

  二是提升服务帮扶中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畅通咨询服务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咨询,避免中小微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帮助中小微企业准确理解环评管理要求,引导中小微企业合法合规建设运营。 截止目前接受中小微企业咨询300多次,豁免环评审批项目40余个,环评登记备案15个,极大地减轻了中小微企业负担。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中小微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严格按照“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严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支持绿色、低碳中小微企业发展。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不予办理环评手续,严禁开工建设。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及涉危涉重行业,从严审查把关。加强环评审批人员技术培训,区生态环境分局连续两年参加市局举办的“师带徒”技能培训,提升把关能力。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

  通过以上举措的开展,给中小微企业的环评工作带来极大地便利,通过豁免环评管理、环评登记备案、承诺制审批、“一网通办”、审批“不见面”等制度的落实,有力地助力了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龙安区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