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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司法局
编辑: 司法局 时间: 2022-11-03 10:12:27 浏览 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区政府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本系统的装备、警车等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宣传、人事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批服务股)、政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工作股、公证律师工作股、基层工作指导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文明大道与铁四路交叉口西南角(原人民医院分院)5楼

  四、联系方式

  0372-5022770

  五、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李海林

  六、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