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单位概况 >> 政府机构
龙安区财政局
编辑: 财政局 时间: 2023-03-09 09:20:44 浏览 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以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区预决算公开。

  (四)研究提出完善区、乡(镇)街道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

  (十一)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四)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十五)加强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区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工资审批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以及违规违法处罚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龙安分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3.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区机关事务中心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的具体工作;按规定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管理,并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置车辆,拟订有关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区直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及农业股(企业和税政条法股)、国库及预算绩效管理股(资产和金融债务股)、非税及经济建设股(评审和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龙安区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联系方式

  0372-3392299

  五、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李俊生

  六、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