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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林业局
编辑: 林业局 时间: 2022-11-03 10:22:30 浏览 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安阳市龙安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根据授权,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督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监督管理林业中央、省级、市级拨付我区的资金、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水果、花卉管理和检疫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果行业管理,承担水果生产管理及水果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区林业局负责花卉行业管理。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股(安阳市龙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股(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文昌大道与钢三路交叉口3号院

  四、联系方式

  0372-5026122

  五、负责人

  局长 李红林

  六、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