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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住建局 时间: 2022-11-03 11:31:50 浏览 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3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市场,规范3000平方米以下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3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3000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3000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3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市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立项后的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区河湖坑塘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六)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体系建设和乡(镇)、村庄建设。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申报和保护发展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负责依法征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安阳市龙安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区住建局监管,城镇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安阳市龙安区应急管理局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计财股、审批服务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法规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房屋征收管理股)、市政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平战结合股)。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龙安区祥云街与钢三路交叉口东北角

  四、联系方式

  0372-5022799

  五、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陈军

  六、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