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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编辑: 文广体旅局 时间: 2022-11-03 09:44:00 浏览 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全区重点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承办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指导全市“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六)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支持体育彩票的发展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九)组织和监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对全区导游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导游活动。

  (十一)指导、协调、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推动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全区重大文化、重大宣传、体育赛事、旅游推介等活动。

  (十三)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查处全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五)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定全区文物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各级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前考古调查、勘探许可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股(社会文化股、体育管理股)、文物旅游管理股(文化产业股、非遗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三、办公地址

  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四、联系方式

  0372-3658833

  五、负责人

  局长 宋亚明

  六、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