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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关于开展2024年汽车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编辑: 商务局 时间: 2024-03-18 16:15:45 浏览 人次

  为促进龙安区消费市场加速回暖,更好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求,龙安区政府决定,开展汽车类促消费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3月31日。对在龙安区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购车时间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的消费者实施线下补贴。

  一、补贴对象

  对在龙安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4S店、直营店)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

  (二)排放标准低于“国六”的车辆;

  (三)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购车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购车发票的(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购买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

  二、补贴标准

  对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补贴资金有限先到先得。

  三、申请补贴程序

  消费者购置新车后,需持购车刷卡小票或购车转账凭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购车的汽车4S店填写《龙安区2024年促消费政府补贴资金申领表》,购车本人签字按手印,在该购买车辆上牌后,附名下银行卡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企业盖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必须为安阳市龙安区)、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售车4S店根据补贴标准,负责兑付财政补贴资金。

  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虚开红冲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