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两个通知”工作
编辑: 司法局 时间: 2024-03-11 14:56:17 浏览 人次

  为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春节前后共受理六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案件,为2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涉及金额十二余万元。

  一、拓宽普法阵地

  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拓宽普法阵地,通过在龙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悬挂联系电话、放置宣传资料,让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做到“一次办好”

  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现场协助农民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切实保障案件胜诉率。加强指导监督,对于群体性案件要求律师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三、扩大援助对象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可能涉及群体性的农民工欠薪案件,主动联系同一案件中尚未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对象,询问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把“个案”变成“多案”,从“被动受理”变“主动受理”。

  截止目前,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春节前后受理的六起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均已拟好民事起诉状并向法院立案,中心后续会继续加强跟踪,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