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龙安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编辑: 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 2024-03-11 09:26:57 浏览 人次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4年3月11日拟对《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龙安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龙安区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家乡、善应镇、马投涧镇

建设单位 

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

建设项目概况

治理白杨沟、宋家堂沟、宝山沟3条山洪沟,治理长度19.4km

公众参与情况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和餐饮废气。其中施工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可通过每天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等方法抑尘;汽车尾气可通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燃料、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等方法消除;餐饮废气可通过一台油烟净化装置清除。通过上述办法可使施工期大气环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类2类标准。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可经过沉淀或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可通过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方法削弱噪声,使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由环卫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运输方式、路线、消纳场地和完成时限运输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后由环卫运送到垃圾中转站,通过上述办法可使施工期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092262

通讯地址:安阳市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