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龙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
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安阳岷山环能热电有限公司岷山配套制水系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龙开建表〔2024〕03号 |
2024.02.26 |
安阳岷山环能热电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太行路与龙康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北岷山环能厂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安阳龙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393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