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市龙安城区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告
编辑: 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 2024-03-26 09:43:05 浏览 人次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安阳市龙安城区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龙环建表[2024]01号

2024.3.26

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文昌办事处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安阳市龙安区便民中心(安彩大道中段帕堤欧楼下),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092262

龙环建表[2024]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