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龙安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龙环建告表【2024】001号 |
2024.3.14 |
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家乡、善应镇、马投涧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安阳市龙安区便民中心(安彩大道中段帕堤欧楼下),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09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