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安阳市教育局关于第一批安阳市弘扬红旗渠精神示范校评选结果的公示
编辑: 教育局 时间: 2024-02-06 19:05:23 浏览 人次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弘扬红旗渠精神示范校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安教工委〔2023〕8号),经各县(市、区)推荐、评委会评审、市教育局党组研究,拟确定安阳市人民大道小学等20所学校为第一批“安阳市弘扬红旗渠精神示范校”,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布的学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党工委办提出,并请附有关材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72-5116809 联系地址:安阳市教育局党工委办3040室 邮政编码:455000


拟认定的安阳市弘扬红旗渠精神示范校名单

  安阳市人民大道小学

  林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林州市西街学校

  安阳市第一中学

  林州市第九小学

  安阳市三官庙小学

  安阳县白璧镇白璧集中心小学

  内黄县繁阳小学

  安阳市第五中学

  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

  林州市第一中学

  安阳市盘庚小学

  安阳市新一中学

  安阳市第二十一中学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学校

  汤阴县文王中学

  安阳市东南营小学

  滑县城关镇滑台路小学

  安阳市钢城小学

  安阳市龙安实验中学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