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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2-06-17
文  号: 安政办〔2022〕12号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22-06-17 15:19:10 浏览 人次

安阳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作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市政府各部门和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年度工作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结果导向,充分发挥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激励和约束性作用,在全市营造务实重干、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切实可行”的原则,扎实开展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工作,积极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向实里抓、向目标奔。

  三、考评对象

  (一)市政府各部门。

  (二)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考评内容

  (一)市政府各部门。

  1.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承担的指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承担的工作任务、省市民生实事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2.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3.市政府办公室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有关部委考评办法和规定,为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年度位次晋升目标。

  市政府各部门和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考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五、考评计分

  (一)市政府各部门考评计分。

  1.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承担的指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承担的工作任务,省市民生实事承担的工作任务,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合计总项数原则上确定为10项,每完成一项记100分,最后得分为总分除以目标任务项数,占总得分比重的90%。其中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承担的指标任务每完成一项,该项得分加权系数为1.5;《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承担的工作任务每完成一项,该项得分加权系数为1.3;省市民生实事承担的工作任务每完成一项,该项得分加权系数为1.2。

  2.市政府办公室确定的目标任务。该项包括公文办理工作、政务信息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信息科、目标管理科(信息公开科)的考核结果为准,占总得分比重的10%。

  (二)奖励计分。

  1.工作得到国家级表彰的,依据相关表彰文件原件,一次加3分。(该奖励计分限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及其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2.工作得到省部级表彰的,依据相关表彰文件原件,一次加2分。(该奖励计分限于国家各部委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其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3.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交流推广的,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一次分别加2分、1分。

  4.工作在国家级和省级主要媒体宣传报道的,依据文字、影像资料,一次分别加1分、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5.年度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方阵的,依据省相关文件和资料,一项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6.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奖励计分事项。

  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奖励计分的相关材料。奖励计分据实计算,年度同类工作同时符合多个奖励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年度奖励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三)惩戒计分。

  1.有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违法事(案)件的,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2.工作被国家、省、市媒体负面报道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的,每发生一起扣4分。

  3.工作在全省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依据省相关文件和资料,每产生一项扣1分。

  4.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惩戒计分事项。

  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认定惩戒计分的相关材料。惩戒计分据实计算,年度同类工作同时符合多个惩戒减分条件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

  六、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科具体组织。

  (二)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工作于当年度12月下旬启动,下一年度3月底前结束。

  (三)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科负责汇总计算市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得分,负责收集整理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位次变动情况。

  七、考评结果运用

  突出重实干、重实绩导向,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相关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

  (一)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后,由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依照得分排序提出拟通报表扬的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先进单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1.市政府各部门依据考评得分进行排序,排名前三者授予“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排名第四至第十者授予“完成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

  2.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位次晋升目标后,授予“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二)在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连续三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报请市委调整其领导班子。

  (三)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国位次倒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连续两年位次倒退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领导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连续三年位次倒退的,报请市委调整其领导班子。

  八、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06〕35号)同时废止。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关于《安阳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