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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龙安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5-03-16

 

安阳市龙安区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12

 

 

关于安阳市龙安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33日在安阳市龙安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龙安区财政局局长  刘岳军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4406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50006万元。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006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0%,增长1.1%。分部门完成情况为:

国税部门完成1151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6.8%。主要原因是20138月份以后,原地税部门征收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为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推动国税增长57个百分点。

地税部门完成28282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1.5%

财政部门完成1020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7.1%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70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72920万元。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2636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99.6%,下降0.6%。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09万元,为预算的97.8%,下降4.7%。主要原因是未完成2014年初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62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47.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1391万元。

教育支出14292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1105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69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3.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2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节能环保支出471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19.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358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048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3%

农林水支出723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0.3%。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160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00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6.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和区级投入增加333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15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4.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175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9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8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70.4%。主要原因是土地确权和耕地开垦支出较上年增加58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14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1万元,为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490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5%。主要原因是未完成2014年初安排的公共预算收入,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00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6484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余454万元,调入资金547万元,减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15431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640万元,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72920万元,实际支出7263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8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08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1508万元。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是新增收入项目,2014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1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4637万元。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46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63.5%。支出执行情况是:

教育支出205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万元,为预算的52.6%,下降66.8%。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108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786万元,为预算的73.3%,下降6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2805万元。

农林水支出286万元,为预算的37.9%,下降51.2%。主要原因是较2013年减少了水库加固除险配套和洪河治理配套资金一次性支出350万元。

其他支出161万元,为预算的59.4%,下降3%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673万元,上年结转1061万元,调入资金405万元,减上解支出10万元,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4637万元,实际支出294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691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经上级批复后如有变化,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支持企业快速发展。针对我区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落后和企业规模偏小的特点,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加强政策研究,充分利用国债、奖补、贴息、税收等财税政策,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发展。拨付豫北金铅和岷山等公司进口产品贴息资金1192万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拨付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02万元,支持豫北金铅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为促进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拨付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资金105万元。拨付“营改增”财政扶持专项资金3411万元,支持我区交通物流企业发展。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拨付3510万元,支持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等道路桥梁建设。拨付329万元用于文明大道等路段附属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祥云街,拨付522万元用于道路建设及前期费用支出。积极探索融资渠道,利用商业银行土储贷款20000万元,重点支持钢花路建设和我区一级土地储备。筹措资金2000万元,用于省道301线龙安区段改建工程建设,拓展城市道路框架,完善交通网络。

(二)狠抓财政收入,稳步提升财政实力

一是明确收入目标。根据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下达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入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同时将目标分解到住建、交通、商务、工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部门、行业、辖区齐抓共管的协税护税良好局面。

二是积极开展税源普查工作。成立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税源普查工作方案,协调税务、工商和乡(镇)街道等部门对我区税源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排查出漏征漏管户由税务部门逐户核对,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一步完善了税源台账。

    三是加强税源形势分析。召开财税分析会,掌握税收动态,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全区企业和行业分年度、分税种对比分析,切实找准收入增长点,确保企业税收应缴尽缴。排查全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紧盯房地产开发和施工各个环节可产生的税收,开展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严防税收流失。

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财政部门认真搞好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收支两条线”。理顺票据管理体制,切实加强非税源头控制。实行票款分离,规范执收行为。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加大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征收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非税收入实现10208万元,圆满完成了非税收入预算。

五是完善体制和机制。加强收入通报制度,季度末变收入月通报为收入日通报,增强征收部门压力。制定区对马投涧镇财政体制,支持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实行收入目标奖励制度,对完成目标的乡(镇)街道进行奖励,调动乡(镇)街道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资金投入

一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为1363万元,比上年下降6.8%;会议费支出46万元,比上年下降78.6%,达到了上级规定要求。

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部门认真分析历年结余结转和暂存暂付款情况,分门别类清理消化,统筹安排预算,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将2012年及之前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并将单位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优先保证工资发放。区财政把工资发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了工资基本按时发放,切实保障了职工切身利益。

四是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692万元,全区20772人顺利领取养老金,并为235名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保险费。拨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使241名参保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拨付城乡低保1347万元,受益困难群众9000余人。发放抚恤金574万元,1300余人受益。拨付老年福利敬老津贴、五保供养和农村生活救助资金228万元,受益群众3500余人。拨付资金3832万元,用于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医改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拨付4507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0841人购买大病保险,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483555人次。拨付851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享受城镇居民医疗待遇1912人次。拨付907万元用于全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辖区群众看病就医。拨付17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助贫困城乡居民8995人次。落实计生政策,拨付170余万元独生子女奖励资金,提升了群众落实计生政策的自觉性。

六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350万元,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拨付校舍维修资金1001万元,主要用于龙泉镇串村小学食堂和教学楼、马投涧镇王二岗小学食堂等项目工程建设。拨付71万元,解决464名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安排学前教育资金323万元,主要用于马投涧镇中心幼儿园和龙泉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加大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建设投入,拨付131万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拨付98万元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七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区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77万元,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拨付村级经费517万元,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177万元,用于我区33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善支农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拨付45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机推广和生态林建设。拨付1552万元,用于扶贫开发、水利移民工程及补助等,改善我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拨付专项资金220万元,用于郭里东等10个行政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受益群众18758人。拨付327万元,用于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高水库防洪安全标准。

(四)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龙安区2014年收支预算》及《龙安区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自行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政府预算进行监督。

二是深化财政“零余额”支付制度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其它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积极推进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我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个乡(镇)全部按时完成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了我区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共办理公务卡1344张,全年公务卡消费292万元。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减少了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规范采购程序。全年共组织招标采购20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8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834万元,节约资金5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8%

四是坚持项目资金评审制度。严格执行我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工程项目评审力度。全年审结工程项目49个,其中预算评审项目21个,送审金额11110万元,审定金额9953万元,审减率为10.4%;决算评审项目28个,送审金额2394万元,审定金额2080万元,审减率为13.1%,有效节约了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加强核算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审核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全年共拒付不合理票据32张,纠正不合理票据41笔,金额56万元。

六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为规范项目申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了《龙安区农业项目申报和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龙安区企业项目申报和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和《龙安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办法》。

七是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了单位会计行为,提升了会计工作水平。配合开展涉企、涉土地、涉民生等专项资金检查,认真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及重点检查,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区财政预算执行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我区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总体规模偏小,可用财力不足,财政增收乏力,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人员经费、民生保障等政策性增支不断增多,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政府债务到了还款高峰期,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我区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富强龙安、文明龙安、平安龙安、美丽龙安建设的总体思路,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组织收入力度,调整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区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5年全区财政收支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4508万元,增长9%。具体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17508万元,地税部门31000万元,财政部门6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406万元,增长3%(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比较,下同)。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0万元,下降6.7%

公共安全支出2390万元,下降1.7%。

教育支出14226万元,增长8.7%

科学技术支出1005万元,下降27.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万元,增长1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8万元,增长4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28万元,增长14.1%

节能环保支出416万元,增长16.2%

城乡社区支出2734万元,增长8.8%

农林水支出4393万元,下降15.5%

交通运输支出679万元,增长2.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4万元,增长16.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11万元,下降36.7%

住房保障支出690万元,下降20.8%

其他支出965万元,下降25.2%

预备费6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080万元,增长634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72万元,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5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6854万元),加上历年结转7051万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16009万元,安排当年支出7380万元,结转8629万元。

四、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我们将根据上述预算安排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实施财政改革,确保全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落实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申报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环保技改、污染防治等财政奖补项目,促进有色金属和特种合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换代,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继续落实招商引资异地落户乡(镇)街道税收分成办法,激发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积极性。

二是统筹城乡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优惠政策,支持新型农村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争取上级财政优惠政策,支持安阳市西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优惠政策,加快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入驻园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钢花路、鑫康大道和省道301改线等道路建设,完善城区服务功能。

(二)坚持依法征管,着力挖潜增收,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完善收入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区乡财政体制、区直相关部门协税护税与经费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部门管控税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二是健全财税协调机制。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收入征管部门、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共同管控税源。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整合辖区内重点企业三产项目。坚持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研究经济发展趋势,掌控财税入库动态,实现收入均衡入库。

三是创新征管举措。强化政策研究,科学制定增收措施。完善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机制,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有效监控,努力挖潜增收,注重均衡入库。同时也要加大小税种、小税源征收力度,努力增加收入总量,提高收入质量。密切关注今年“营改增”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堵塞征收漏洞。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积极做好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上线工作,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性基金等征管清收力度,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应收尽收。

(三)调整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行政运行支出。考虑工资调整、公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各项增支因素,统筹各类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工资发放和重点支出,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单位运行支出和经常性业务支出压缩20%。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制定出台全区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城乡学前教育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推进薄弱学校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劳动者就业机会。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四是加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投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筹措资金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支持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五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村级经费落实工作。完善农业财政补贴办法,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工作,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呈报重点农业项目,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支持我区特色农业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强化监管,不断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意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支出,规范预算调整和预算结余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积极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健全拨付对账机制。清理存量财政资金,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规范单位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管理。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把乡镇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对外借款规定。

三是强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卡公务消费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逐步实现“公务卡”制度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四是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与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推行政府举债风险评估机制,明确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强化政府债务约束和问责,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持我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强化财政监管。围绕全区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深化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努力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龙安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

 

龙安区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力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4508万元,较上年完成数50006万元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48508万元,税收占收入比重为89%。分部门安排情况为:

国税部门安排17508万元。地税部门安排31000万元。财政部门安排6000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0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152万元,调入资金517万元,上年结余284万元,减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15055万元,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58406万元。

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预〔2014221号)文件,从20151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到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2015年年初财力测算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406万元,增长3%(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比较,下同)。分科目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1290万元,下降6.7%。下降原因主要为压缩单位运行费和经常性业务费。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390万元,下降1.7%。下降原因主要为压缩单位运行费和经常性业务费。

教育支出安排14226万元,增长8.7%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005万元,下降27.6%。下降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减少上级提前告知补助收入产业集聚区扶持资金3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58万元,增长1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7618万元,增长40.2%。增长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增加上级提前告知补助收入850万元(其中城乡低保63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00万元,抚恤12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9428万元,增长14.1%。增长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增加上级提前告知补助收入180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5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70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基金1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00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区级配套资金标准提高增加1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416万元,增长16.2%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734万元,增长8.8%

农林水支出安排4393万元,下降15.5%。下降原因主要是一方面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下降,另一方面2015年增资压力大,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未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679万元,增长2.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304万元,增长16.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99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111万元,下降36.7%。下降原因主要是支出科目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90万元,下降20.8%。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下降。

其他支出965万元,下降25.2%。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等重点科目支出。

预备费安排6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财力

2015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08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634.7%。主要原因是原由市级征收的棚改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改由区级征收。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80万元,加上年结转1691万元,减调出资金517万元,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1225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有专门用途,按照不突破使用范围原则,2015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72万元,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对应较为严格,区财政将根据本级政府性基金超短收情况和基金上级补助收入情况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数。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5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6854万元),分项情况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502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73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645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5120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80万元,分项情况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5793万元。

 

 

附件二

 

主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从2015年起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改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口径上与2014年以前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相同。

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其他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广义上是指除税收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等征收的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进行再分配和使用,为满足政府履行职能而发生的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从2015年起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改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口径上与2014年以前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原属预算外的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总财力:就地方财政而言,包括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剔除上年结余,则为当年总财力。

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为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支出而从预算外资金结余或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调出资金:是指根据有关规定,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划出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和办理授权支付业务,通过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和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中支付。代理银行于当日营业终了前,将垫支的资金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每日清算完毕后,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余额为零,所以称之为零余额账户。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通过公开、透明、市场竞争的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政府支出管理方式。

两免一补:是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目前,两免一补政策中的免学杂费和免书本费已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简称粮食直补,是国家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将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财政资金改为直接补给种粮农民,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农资综合补贴:2006年国家针对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成本增加而出台的补贴项目,旨在保证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稳定农业生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级就开展建设某一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召开村民议事大会通过并报县级农业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的工作。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农业小型农田水利、村内道路、安全饮水、村容村貌等。

县级报账制: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专账核算、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和施工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提供报账凭证,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支付资金的一种管理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包括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中,未参加城市医疗保险人员,或已参加城市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进行救助,是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重要措施。

农村医疗救助是指由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以县为单位,对农民统一筹资、统一管理的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以城镇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以提供大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保障的一种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省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2012年省政府决定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工作合并实施,为城乡居民一视同仁地享受社会养老保障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该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年满60周岁以上,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一卡通”制度:按照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意见,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集中整合,“一人一卡一号”发放,即“一卡通”制度。从2015年起,财政预算安排的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或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代理银行的内部结算账户,由代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个人储蓄卡。目前我省选择的代理银行是邮政储蓄银行。以前办理的各种财政补贴专用储蓄卡转变为个人普通的储蓄卡,本人可自行选择留用或销户。

 

龙安区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