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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7-06-02

龙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龙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提供高效公开公正的便民服务,制定  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并组织实施 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  理和考核 对进入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 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受理外来投诉者和本市市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  法规 规定行为的投诉。

      2、龙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有区长便民电话中心、督查科、办公室。

      3、龙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编制9人,实有9人。正科2人,副科2人、科员  5人。

    二、预算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1、龙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预算收入全部是本机财政拨款,预计是87万元。

2、我单位2017年共需经费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万元、经常性业务费14万元。较2016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

我单位2017年共需“三公”经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与2016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共需“三公”经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与2016年一致。

四、全年没有政府采购计划

五、全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安区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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