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安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龙安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
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区“三农”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区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二)组织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口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督促督办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农村经济各项责任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农业投入的规划、协调、管理,研究提出农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
(四)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映“三农”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负责对各乡(镇)、渋农街道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各乡(镇)、涉农街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工作。
(六)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
(七)加强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指导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安阳市龙安区委农工办下设1个事业单位3个指挥部
1、安阳市龙安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龙安区生态建设指挥部、龙安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挥部、龙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挥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4.43万元,人员经费45.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万元,项目支出15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0.7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0.38万元。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大力控制行政成本,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紧密结合。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0.7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0.38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办公、办案用车购置及办公、办案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龙安区委农工办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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