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安区南水北调办公室部门 预算公开
2017年度龙安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协调有关部门为龙安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施工环境,提供配套服务;负责龙安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龙安区南水北调办公室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人,实有5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8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为36.88万元。较2016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99万元增加10.89万元,主要为人员增资业务增加。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88万元,较2016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88万元增加10.89万元,主要为人员增资业务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5.79万元,单位运行支出1.09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较2016年部门决算数27.45万元增加9.43万元,主要为人员增资及业务增加。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减少0.1万元。2016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无。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基金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南水北调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南水北调日常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南水北调办公室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南水北调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南水北调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由预算部门根据需要列示。]
龙安区南水北调办公室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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