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安区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五)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负责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
(七)指导各乡(镇)政法和综治的工作。
(八)研究政法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员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下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工督查室
(二)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下设1个事业单位:
龙安区政法委下设一个事业单位龙安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11名, 实有人员10名。
3、年度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公众安全感,继续争创全省、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区。
二、部门预算经费说明
1、各项收入预算的资金规模情况:预计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依据(主要政策文件依据和资金测算过程)
3、2016年与2017年预算对比:
我单位2017年共需经费33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38万元,公用经费16.3万元,项目经费152.5万元。
我单位2016年共需经费61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47万元,公用经费328.86万元(处置非法集资经费266.65万元;巡防队工资20万元,涉法涉诉工作经费30万元;政法办公经费12.21万元),项目经费132.5万元。
公用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处置非法集资经费下降。
4、政府采购:132万元,技防监控设施。
5、三公经费情况:我单位2017年共需“三公”经费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6、无政府性基金。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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