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及镇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龙泉派出所南侧
四、联系方式
0372-3191171
五、负责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志峰
六、工作时间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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