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安阳市龙安区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2)
关于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安阳市龙安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龙安区财政局局长 付维鹏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5390万元,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55398万元。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3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2.6%。分部门完成情况为:
国税部门完成260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76.6%。
地税部门完成180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下降19.5%。
财政部门完成112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0.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3851万元,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后的预算为109106万元。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91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9%。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0.8%。
公共安全支出37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8.3%。
教育支出222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2%。
科学技术支出15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6.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47.3%。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节能环保支出30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7.1%。
城乡社区支出58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5.9%。
农林水支出175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1.2%。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上级指标调剂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3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85.3%。主要原因是上级指标减少。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39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9917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408万元(其中新增3000万元、置换44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万元和调入资金6000万元,减上解支出16896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4408万元,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977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6000万元,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15096万元,实际完成150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61万元,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11245万元。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2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3%。
城乡社区支出84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2%。
债务付息支出6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9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662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减调出资金6000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15758万元,当年实际形成支出11245万元,当年结余451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2328万元。其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年初预算为8992万元,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从2017年度起,市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市级统筹,全部上划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核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收入为3336万元,实际完成6988万元,为预算的209.5%,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原安阳县两个乡镇的个人缴费基数划转到我区256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年初支出预算为1036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支出为2371万元,实际完成3106万元,为预算的131%,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划转到我区两个乡镇增加了支出基数。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当年结余3882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上级财政批准的限额。2017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65700万元(一般债务42400万元,专项债务23300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0637.5万元(一般债务37337.5万元,专项债务23300万元),没有超过核定的债务限额。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经上级批复后如有变化,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强化征管,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一是理顺代管乡镇的入库级次。根据区域管理范围调整,做好区划财政对接工作,及时调整我区代管乡镇的入库级次,理顺了财税关系,维护了我区财税利益。二是开展“两税两业”专项清查。为挖掘收入增长点,促进全区收入稳定增长,自8月份起,全区开展了“两税两业”依法治税专项清查活动。区财税干部深入乡(镇)、街道和企业走访调查,领导一线指挥,协调乡(镇)、街道丈量企业占地,及时下达催缴文书。通过专项活动累计清查入库2130万元,努力实现税收“颗粒归仓”。三是加强收入研判分析。继续实行乡(镇)、街道收入定期通报排名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实行“百名干部包百企”,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动态监测重点税源的纳税情况。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研判收入形势,安排征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财税工作重点。四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加强票据管理和源头控制,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好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严格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处置,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1295万元,拉动了全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发展
履行经济调控职能。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培育和壮大地方经济主体,大力支持特色招商,努力培植税源,夯实财力基础。探索创新发展之路。为加快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我区26条城市道路与14个公园、绿地建设项目采取PPP模式进行运作,目前项目正稳步推进。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对产业聚集区扶持力度,支持聚集区提升载体功能。拨付1418万元用于龙安大道道路建设,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848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切实改善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危房户的居住条件。盘活存量资金。全年收回清理结转结余资金1383万元,盘活资金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
(三)支持农村农业发展,全力保障精准脱贫
不折不扣地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发放大型水库移民补贴990万元,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80万元,惠民政策的落实改善了我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农业发展。拨付50万元用于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4000万元,漳南灌区续建和节水改造工程龙安区段建设资金1852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179万元,改善了农村灌溉和饮水条件。拨付1286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及桥涵的建设与养护,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支农项目的实施较大程度地弥补了农业农村建设短板,促进了当地发展,夯实了农村农业基础。保障农村基层经费。拨付村级经费和大学生村干部工资1258万元,调动了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足额筹措资金支持精准扶贫。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全区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2338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光伏产业扶贫、“六改一增”等项目,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提高了贫困户生活质量,为全区如期实现精准脱贫提供了财力保障。
(四)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2017年全区财政民生支出75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2%。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7年我区教育支出22297万元。筹措资金2900万元用于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目前该项工作已通过国家验收。拨付“两免一补”资金2372万元,确保义务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拨付571万元用于申家岗小学、丁郜杨小学等学校项目修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年拨付96万元用于全区831名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提高了他们生活水平。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7年我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19万元。拨付70万元对全区295人次贫困对象实行二次城乡医疗救助。筹资39万元对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拨付239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投入。2017年我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21万元。拨付1608万元用于基本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拨付340万元用于全区计划生育家庭政策奖励。拨付148万元支持开展 “两筛”工作。拨付67万元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和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2017年我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5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拨付16万元用于“送戏下乡”和“送电影下乡”等文化下乡活动。拨付5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马投涧镇 “孙氏旧宅”进行了维护。拨付19万元用于8个贫困村“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的投入提升了我区文化服务水平。努力筹措资金用于环境保护。2017年我区节能环保支出3079万元。拨付341万元用于补偿南水北调两侧畜牧养殖户违建拆除。拨付212万元用于城市防护林建设。拨付474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治理。拨付599万元用于“双替代”专项补贴。拨付586万元用于新增机械化作业车辆。环保资金的投入为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政府的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机制。建立财政国库支付动态监测系统。按照公共财政管理和国库管理制度的发展要求,建立财政国库支付动态监测系统。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区政府财政预决算和单位部门预决算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新《预算法》执行、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等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批问题,严肃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动态监控全区债务,加强对政府债务规模的预算约束和监督,2017年起草了《安阳市龙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理预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管理,认真开展地方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17年招标采购项目61个,采购预算金额2509万元,采购中标金额2316万元,节约资金193万元,资金节约率7.6%。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自9月1日起,我区启用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成了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编报工作,着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录入公务卡1593张。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加强和规范了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在规范公务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财政预算执行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受产业结构不合理、环保治理、“营改增”改革、新税源对收入拉动作用不强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十分乏力,收入结构不合理,可支配财力不足。2017年实行新的区划代管,全区人员经费、民生项目、政策性配套和其他项目建设等支出进一步增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政府债务已接近限额,偿还政府债务压力增大,化解风险的任务长期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安阳市经济强区奋斗目标,遵循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财政职能,努力培植税源,夯实财力基础,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我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进落实财政改革,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区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8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财力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5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7.3%。具体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570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35000万元,地税部门22000万元。非税收入 80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 29163万元、调入资金45123万元,减上解支出15312万元和弥补上年度财力缺口11333万元,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为11264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2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5%。
按经济分类的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工资福利支出60157万元,增长38.9%。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4万元,下降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1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工资由社保部门发放,单位不再统发。
项目和政策性配套支出32119万元,下降8.2%。
预备费2000万元,增长100%。
按功能分类的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22万元,增长96.9%。
公共安全支出4621万元,增长26.9%。
教育支出19326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56万元,下降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57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保险基金市统筹,和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413万元,下降57.5 %,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476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农林水支出6483万元,增长21.8 %,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1493万元,增长51.1%。
预备费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财力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07.7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08万元、上年结余4513万元,减调出资金45123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预计为403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39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1.7%。主要支出安排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指标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38213万元,增长246.1%,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成本增加。
债务付息支出1190万元,增长71.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70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58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435万元,当年结余1265万元。
四、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将紧紧围绕2018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履行财政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发展
全力支持招商引资。足额安排财政资金,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财力保障,做大做强我区经济蛋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培植税源,夯实财源基础。探索创新驱动发展之路。继续推进我区2017年确定的两个PPP项目,深化PPP合作模式与合作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保障区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辖区城乡道路建设,优化路网布局,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支持推进“两库一泉一寺”旅游开发,努力打造西苑生态景观区。
(二)多措并举抓收入,努力壮大全区财力
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加强收入分析与研判,合理确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科学分解下达部门和乡(镇)、街道收入预期目标,切实加强对全区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增加全区可支配财力。加强收入对比分析。加强行业、税种与历史同期、兄弟县区的对比分析,通过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收入增长点,挖掘税收潜力。大力推进综合治税。总结“两税两业”依法治税专项清查活动经验,加快全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收入征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动态,实现信息共享。严肃奖惩机制。坚持收入定期排名通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调动各级财税工作积极性。做好国有资产日常处置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壮大全区财政收入。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需求
将保工资保运转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运转支出,努力保证工资性改革增资需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低保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和147元。筹措资金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50元。按照年人均60元标准,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全力保障精准脱贫。切实履行财政在精准扶贫中的职能,全力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涉农方面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足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筹措资金为贫困户建立政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区环境治理,着力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
(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落实区委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及时跟进中央省市区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好2018年财政牵头的重点改革事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预算管理机制,加强跨年度收支政策和收支预算的监管审查,在编制三年中期财政收支计划的基础上,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完善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规范单位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财政国库电子化改革。按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努力完成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拨付自动化水平和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要贴近群众,在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着力做好预决算公开等工作。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全面清理财政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继续推进公务卡支付改革。扩大公务卡支付比例,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切实减少支出中的现金提取。
(五)加强财政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积极开展预算单位现有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账户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非税征收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努力实现非税征收管理系统使用达到全覆盖 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加大审核力度,严把支出关,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不合理、不合规支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动态监控全区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突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全区财务管理水平。打造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财政改革发展实践。按照“政治可靠、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队伍,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努力建设“法治财政”、“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遵循新发展理念,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安阳市经济强区做出新的贡献!
2018年1月16日
附件一
2018年财政预算编报说明
一、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收入安排情况
1、本级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65000万元,同比增长17.3%,其中税收收入57000万元(国税部门35000万元、地税部门22000万元),非税收入8000万元。
2、返还性转移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返还性预算收入安排为6372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安排2155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安排336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安排447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安排405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为15576.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3347.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安排514万元,“基本养老转移支付收入”安排305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安排314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安排502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安排500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共收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215.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9.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18.8万元,“农林水”5903.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万元,“住房保障”61.6万元。
(二)支出安排情况
1、全区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共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12641万元。支出经济分类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安排60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1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安排3301万元,债务付息及费用支出安排1493万元,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政策性配套及项目支出安排32119万元,其他支出1797万元。支出功能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21万元,教育支出193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5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66万元,农林水支出6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93万元等。
2、本级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区直本级共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03241万元。经济分类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安排56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9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安排2029万元,债务付息及费用支出安排1493万元,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政策性配套及项目支出安排2973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97万元。支出功能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96万元,教育支出193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6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64万元,农林水支出4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93万元等。
3、下级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下级共安排一般预算支出9400万元。经济分类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安排33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安排1272万元,政策性配套及项目支出安排23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基金收入安排情况
1、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8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目前共收到上级提前下达指标1008.02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983.8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基金13.2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基金11万元。
(二)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1、全区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为85521.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基金支出安排1008.02万元;本级基金支出安排8451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为38200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债务付息支出”安排为偿还2018年度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190万元;调出资金支出安排为45123万元,以补充一般预算支出财力缺口)。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度,预算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08.02万元,其中:“移民补助”安排983.8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2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万元。
三、债务情况
(一)一般性债务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区一般性政府债务限额为42400万元。截至2017年底,全区一般性政府债务余额为37337.5万元,没有超过核定限额。
(二)专项性债务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区专项政府债务限额为23300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区专项政府债务余额为23300万元,没有超过核定限额。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依据戒奢尚俭、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全区预算安排“三公”经费697.23万元,同期比下降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39.27万元,同期比下降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7.9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70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586万元,个人缴费收入966万元,利息收入143万元,转移性收入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43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326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64万元,转移性支出5万元。2018年度社保基金当年预算结余1265万元。
六、 开展财政预算绩效情况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阳市县区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扶贫资金等领域继续实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层次和范围,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力度,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常态化、制度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社保基金预算收支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从2017年度起,市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核算由市级统筹核算,我区不再编制该项社保基金收支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我区没有该项预算。
附件二
主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税收收入: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它是国家预算资金的重要来源。
非税收入:除税收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通过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罚没等方式(统称征收)取得的财政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进行再分配和使用,为满足政府履行职能而发生的支出。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支出经济分类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债务付息支出、转移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般性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与资本性支出两大类。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整合后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包括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是对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中,未参加城市医疗保险人员,或已参加城市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进行救助,是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重要措施。
农村医疗救助是由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统称,其补贴标准是60元/人/月,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和适时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省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2012年省政府决定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工作合并实施,为城乡居民一视同仁地享受社会养老保障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该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年满60周岁以上,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两免一补: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目前,两免一补政策中的免学杂费和免书本费已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同口径:是统计学概念,指本次的统计方法和统计范围与上一次完全相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6】74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同时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办法,所有行业或企业缴纳的原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补缴的营业税,统一执行新的收入划分办法,均纳入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由中央与地方实行50:50比例分享。为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在计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比率时,对2016年1——4月份原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以新的比例重新核算收入数据。
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集,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举债主要采取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PPP模式: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主要内容是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财政存量资金: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也就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年末还没花完的钱,或是没花出去的钱。主要表现形式有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和预算周转金三大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同时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其中,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公务卡: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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