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龙安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安阳市龙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常委会上
龙安区财政局局长 付维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龙安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5390万元,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55398万元。2017年实际完成553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2.6%。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6050万元,同口径增长69.2%;地税部门完成18053万元,同口径下降19.5%;财政部门完成11295万元,下降0.8%。
按照市对区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39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992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740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4408万元)、调入资金17831万元(其中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5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60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1477万元),收入总计130557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1703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40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万元,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财力为109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09106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26000万元,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为15096万元,实际完成15096万元。
按照市对区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9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662万元、专项债务收入1000万元(全部是置换专项债务收入),当年基金总收入为22758万元。减上解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4511万元,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财力为112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11246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2328万元。其中: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年初预算为8992万元,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从2017年度起,市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市级统筹,全部上划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核算,我区不再核算。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收入为3336万元,实际完成6979万元,为预算的209.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支出为2371万元,实际完成3097万元,为预算的13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大幅度变化,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之后原安阳县两个乡镇的居民个人收支基数划转到我区。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为388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为零。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513万元,为年初预算65000万元的50.0%,同比增长17.2%。
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完成1622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3%,同比增长37.1%,低于序时进度128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24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6%,同比增长54.9%,高于序时进度144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8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8.1%,同比下降51.2%,低于序时进度15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85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8.6%,同比增长15.1%。其中民生资金支出46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3%;“八项支出”为72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
按功能分类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2.5%。
公共安全支出23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4%。
教育支出161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0.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6.5%。
节能环保支出7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12.3%。
城乡社区支出31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9%。
农林水支出94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6.0%。
交通运输支出24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7.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05.2%。
按经济分类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为: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761万元、“机关商品与服务支出”1236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232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537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095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62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74万元、“其他支出”63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52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年初预算的18.2%,同比增长937.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8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4.4%,同比增长26.5%。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81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3%。
债务付息支出5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3.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5.2%;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7.8%;全区上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435万元。
2018年上半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实现2564万元,支出完成3950万元,上半年赤字1386万元,主要通过上年度基金结转弥补收支缺口。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
(五)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已收回存量资金2270万元,已安排使用1493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文昌街道办333万元,主要用于清华出版孵化园建设及洪河宗村段垃圾清运等;区环保局287万元,主要用于区网格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区农林水务局28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粮食功能生产区划定及2018年河长制工作经费等;区机关事务局13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配套设施建设;区食药局5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查及三家庄市场改造;区政法委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支出;区卫计委4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及家庭医生健康签约材料费;区爱卫会46万元,主要用于创卫复审工作;区畜牧中心46万元,主要用于规模养殖户生猪奶牛保险投保等。
(六)动用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共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已动用预备费1994万元,其中主要支出有:区交通局40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道路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支出;区农林水务局209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贫困村饮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支出;区城管局204.2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违章拆迁经费等支出;区政法委182.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支出;区老龄委121.4万元,主要用于区划调整乡镇老龄补贴及区级老龄补贴配套支出;文昌街道办100万元,主要用于文昌大道中西段扩宽工程宗村征地补偿支出;区环保局97.4万元,主要用于龙泉监测点项目建设及专项污染源防治支出;区文广新旅局57.2万元,主要用于灵泉寺工程建设维护支出。
(七)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底上级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65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300万元。2018年上半年我区纳入政府债务平台系统管理的政府债务余额为60637.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7337.5万元,专项债券23300万元。没有超过核定的债务限额,属于无风险地区。
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828万元,市财政局通知全部用于支付我区土地报批费用。
三、2018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科学编制收入预算。认真落实区委对财税工作总体要求,合理确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分解下达部门和乡(镇)、街道收入预期目标。加强收入组织和研判分析。与税务部门加强联系,积极推进资源税调标工作。
强化税收督导,组织科级干部分包乡(镇)、街道督导税收,协调解决征收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完善征管措施,努力按序时进度完成收入预期目标。继续实行乡(镇)、街道收入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研判收入形势,安排部署财税重点工作。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加强票据管理和源头控制,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好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增长
履行经济调控职能。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培育和壮大地方经济主体,大力支持特色招商,努力培植税源,夯实财力基础。探索创新发展之路。稳步推进我区PPP项目工作,今年4月份,我区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化项目已纳入PPP项目管理库。目前,我区已纳入项目管理库的三个PPP项目(路网工程、2017绿地建设、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化)已与社会资本方签署项目合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1903万元用于善应镇三路六桥等道路建设及养护,拨付2350万元用于钢三路等市政道路建设,拨付538万元用于龙安大道等道路绿化,为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
(三)管服并重,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配合财政部专员办对我区2017年置换债券和2015-2017年新增债券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配合省审计厅派出审计调查组,对我区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动态监控全区债务,加强对政府债务规模的预算约束和监督,防范财政风险。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对全区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上半年共拨付扶贫资金3161万元,为全区如期实现精准脱贫提供了财力保障。其中,拨付1298.7万元用于改善扶贫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贫困户生产、生活质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1727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建设运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拨付502万元用于洁净型煤炉具替代工作,对洁净型煤炉具供应商进行财政补贴。拨付1689万元用于清洁取暖工程建设,积极支持“电代煤”、“气代煤”清洁能源双替代工作。拨付114万元用于渔业生态成本补贴,帮助渔业转产,有效地改善了我区水文生态环境。
(四)全面支持“三农”和社会事业发展
落实惠农政策。上半年,我区农林水支出9462万元。拨付983.8万元用于大型水库移民补贴,提高了移民户的生活水平。拨付1892.3万元用于发放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助,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建设。按新标准拨付村级经费976.5万元,调动了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上半年我区教育支出16151万元。拨付“两免一补”资金936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贴,减少学生家庭负担。拨付41.6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助力我区脱贫攻坚。拨付教育系统安保人员经费146.5万元,为我区教育保驾护航。拨付293万元用于中龙山小学、郭潘流小学等学校项目建设,改善了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上半年我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2万元。拨付157.2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灵泉寺”和“孙氏旧宅”进行了维护。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半年我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2万元。拨付23.8万元用于贫困户医疗救助,降低了贫困户家庭医疗负担。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232.3万元,改善了残疾人生活护理条件。拨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80万元,提高了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拨付22.3万元用于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支出,增加了贫困户收入。拨付7.1万元用于贫困户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家庭增收能力。加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上半年我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2万元。拨付131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拨付388万元用于全区计划生育家庭政策奖励。拨付141万元用于开展 “两筛两癌”工作。拨付64.3万元用于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和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五)加强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零余额账户系统。上半年我区对零余额账户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区直单位均可以在各自单位进行零余额系统查账、申请、打印等操作。单位零余额系统的开通,方便了各单位的报账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国库支付改革工作,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严格用款程序,统筹安排,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行。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截至6月底,全区共录入公务卡1595张。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加强和规范了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推进网上商城建设。为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商城建设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我区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工作方案。上半年网上商城采购项目63个,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小额采购实现了价格可比、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六)夯实财政基础,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岗位分工负责制和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保证预算收支正常有序进行。全力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为贯彻“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战略部署,聘请专业老师对全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为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转情况奠定了基础。规范村级组织经费使用管理。3月份,制定下发了《安阳市龙安区村级经费管理办法》,强化了村级经费管理。加强评审监督。为做好我区工程预决算评审和资产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通过政府采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6家资产评估公司和12家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公司。强化项目投资概结算审计。加大基建评审力度,狠抓评审质量和效率。上半年共审结工程项目9个,送审金额4094.6万元,审定金额3896.6万元,审减率为4.8%,节约了工程费用,提高了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定下发了我区2018-2019年政府采购标准。上半年采购项目共计23个,采购预算金额1297.5万元,采购中标金额1203.4万元,节约资金94.1万元,资金节约率7.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两家公司依法处罚资金1.9万元,罚没资金已上交国库。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2018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履行财政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措施抓收入,努力壮大全区财力
加强收入对比分析。加大行业、税种与历史同期、兄弟县区的对比分析,切实找准收入增长点,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完善全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监控,形成收入征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动态,实现信息共享。做好非税收入管理。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需求
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运转支出,努力保证工资性改革增资需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共享发展。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强对扶贫、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保障区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我区城乡道路建设,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三)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落实区委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及时跟进中央省市区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好2018年财政牵头的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拨付自动化水平和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全面清理财政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继续深化公务卡支付改革。扩大公务卡支付比例,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四)加强财政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银行账户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加大审核力度,严把支出关,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不合理、不合规支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动态监控全区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打造一支优秀的财政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区委“面向新时代、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大讨论活动要求,健全“目标、责任、考核、问责”四个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安阳市经济强区做出新的贡献!
龙安区2017年政府决算编制说明
一、总体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总体收支情况
2017年,全区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398万元,同口径比增长12.6%。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6050万元,同口径比增长76.6%;地税部门完成18053万元,同口径比下降19.5%;财政部门完成11295万元,下降0.8%。
以现行财政体制核算,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4992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7408万元(其中新增3000万元、置换4408万元),调入资金17831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0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11477万元),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30557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7035万,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40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万元,2017年全区实际可用财力为109106万元。2017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106万元,收支平衡。
2、公共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992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3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0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490万元。
(1)返还性收入情况
“返还性收入”决算为6372万元,其中“增值税固定返还”2155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336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4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405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决算为20058万元,其中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10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55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1864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336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27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37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收入”16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7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69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决算为23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万元、“公共安全”14万元、“教育”1396万元、“科学技术”2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621万元、“节能环保”1955万元、“农林水”12906万元、“交通运输”12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60万元、“住房保障”16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1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30万元。
3、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96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6662万元,专项债务收入1000万元(全部是置换债务),当年全区基金总收入227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4511万元,我区2017年基金财力为11246万元。2017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1246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决算为6662万元,其中主要补助收入为:“社会保障和就业”1620万元、“城乡社区”4729万元、“农林水”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9万元、“其他”264万元。
4、社保基金决算收支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2328万元。其中: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年初预算为8992万元,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从2017年度起,市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市级统筹,全部上划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核算。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收入为3336万元,实际完成6979万元,为预算的209.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支出为2371万元,实际完成3097万元,为预算的13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大幅度变化,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之后原安阳县两个乡镇的居民个人收支基数划转到我区。
2017年,全区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388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为零。
二、举借债务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65700万元(其中一般性债务限额42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300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063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337.5万元,专项债务23300万元),没有超过核定的债务限额。无论是债务总额,还是一般性债务或专项债务,均没有超过债务限额,属于无风险地区。
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7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实际执行中,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56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6.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3%,当年节约预算资金13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剔除整体建制区划调整两个乡镇22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为119万元,同期比下降1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2万元,为预算的87.77%,当年节约预算资金56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长16.52%(剔除整体建制区划调整两个乡镇运行费55万元,剔除区食药局车辆调剂4辆和车辆购置1辆增加运行费9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为338万元,同期比下降2.03%);“因公出国费用”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7万元,同期比增长2294.4%,为区食药局按政策规定增配快速检测车1辆。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阳市县区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扶贫资金等领域继续实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层次和范围,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力度,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常态化、制度化。
另外,全区计划从2019年度开始,依据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开发的财政预算编制2.0系统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同时编制部门中期财政收支规划。
五、2016年政府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决算于2017年9月22日经区人大常委会四届二次会议通过,并于9月27日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专栏予以固定、长期分开,实行阳光财政,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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