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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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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7日

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18-09-17

  龙政办〔2018〕48号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

  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13日


  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我市城市整体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区市区范围内开展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使我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指挥部,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姚宏斌任政委,区政府副区长王洪忠任指挥长,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

  三、整治范围

  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

  四、工作措施

  (1设置限行路段、禁行区域。

  由公安部门依法合理确定相关限行、禁行区域。

  (二)强化源头治理。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要开展联合执法,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规定,制定机(电)动三、四轮车抽检工作办法,对销售机(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产品抽检。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加强源头管理。对机(电)动三、四轮车开展技术和质量检测,杜绝超标、非标产品流入市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做虚假广告的行为。对违法生产、销售三、四轮车的经营者,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关注重点路段、时段。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及早、中、晚高峰时段的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力度,以点带面,持续扩大整治范围。

  四、职责分工

  (一)东风乡、太行小区街道办事处、文明大道街道办事处、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中州街道办事处: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底数,分类统计,逐人登记造册。对集中整治中查扣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按辖区处理,并努力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积极提供适合残疾人和下岗职工就业的岗位;妥善处理好本辖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发生的信访问题,落实好各项稳控措施,向辖区内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宣讲政策和法规,动员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主动转岗就业。加大源头管理和处罚力度。公安暂扣违法车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界定车辆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并由驾驶人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教育;对于驾驶人再次上路营运被查扣的,由驾驶人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向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

  (二)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强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和遵章守法意识。

  (三)龙安分局、龙祥分局、龙安交警大队:依法设置禁行区域,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于围攻执法人员、阻塞交通、围堵国家机关,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果断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区交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授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非法营运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依法进行处罚。

  (五)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常住户籍人员从事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按政策纳入城市或农村低保。

  (六)区财政局:负责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依法整治规范的经费保障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开展好辖区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清理、处罚工作和依法严厉查处三轮车电动车销售商的违法占道和店外经营行为的相关工作。

  (八)区教科体局: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文明出行,引导学生拒绝乘坐不安全及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九)区人社局:积极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各类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解决就业问题,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认真做好我区失业、无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

  (十)区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车辆非法车体广告。

  (十一)区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改装、组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行为。

  (十二)区残联:负责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十三)区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的上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

  (十四)区商务局:负责三轮车、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企业的管理工作。

  (十五)区司法局:拟定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8月23日至8月31日)。大力宣传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的危害性,形成强大整治声势,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非法载客。有关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对辖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车主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劝导非法营运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退出营运市场,促使外地车主返回原籍,并定期进行回访,掌握动态情况。

  (二)排查登记阶段(2018年8月23日至8月31日)。龙安分局、龙祥分局、东风乡、有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人员对辖区内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车填写《龙安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排查登记表》,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龙祥分局、龙安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抽调执法人员,建立联合执法队,在我区市区开展依法整治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电动车依法查处,对擅自改拼装、改型以及改变外观标识的三轮车、电动车一律拆除,对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三轮车、电动车的行为依法打击,对违规通行、停放的三轮车、电动车依法清理、处罚。

  (四)规范管理阶段(2019年1月1日起开展长效治理)。在依法整治规范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依法严管,确保全区交通秩序良好,并逐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依法整治规范工作成果,避免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迅速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与措施,确保我区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整治工作,努力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三)严格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执法,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督导检查。区专项整治指挥部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处理整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加大督导力度,定期下发工作通报,督促各单位整改问题。

  (五)严格兑现奖惩。实行专项考核,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的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非法行为反弹,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 件:

  龙安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

  四轮车专项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姚宏斌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指 挥 长:王洪忠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建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艳彬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安民 区信访局副局长

  朱世民 区教科体局局长

  侯录星 安阳市交管支队龙安大队大队长

  刘 博 区民政局局长

  张忠祖 区司法局局长

  付维鹏 区财政局局长

  陈建文 区人社局长

  肖英军 区质监局局长

  杜光富 区残联理事长

  申 磊 区交通局局长

  杨 丽 区商务局局长(工信委主任)

  陈 军 区城管局局长

  马开廷 区工商分局局长

  郑晓东 东风乡政府乡长

  吴庆兵 太行小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国赏 文明大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冉冉 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 征 中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张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侯录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