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06日 |
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8〕69号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安区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龙安区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6日
龙安区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集中、一窗通办、集成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7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8〕182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文〔2018〕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打破行政部门界限,全面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大幅度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2018年年底前,完成政务大厅窗口整合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按单个事项或部门受理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转变,由群众办事“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2018年底前,区乡(镇)街道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12月15日前)
完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同级政务大厅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1、对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逐个进行梳理研究,提出明确进驻建议。(10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
2、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与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提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方案,明确进驻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承办科室,工作人员,所需窗口、后台审批室、配套设施等内容。(12月2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各部门负责)
3、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当地政府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中央驻安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利于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进入当地政府综合政务大厅办理。(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垂直管理部门配合)
4、政务服务事项少、办件频次低的部门,经本级政府批准,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签订委托书,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时限等内容。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后及时转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单位应限时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送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向企业和群众送达。(12月2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
5、凡本级政府确定进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该部门审批服务人员应进驻到位、授权到位。(12月30日前)
(区政府督查室、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经区政府批准加挂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区人社局负责)
7、分中心以及因涉及场地、保密、国家安全等原因暂不进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入同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定期报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二)开展政务大厅窗口整合。(12月30日前)
制定政务大厅窗口整合方案,将所有涉及行政审批的进驻窗口、事项进行全面整合,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设置咨询引导区、综合受理服务区、分类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综合受理服务区分设为企业开办、投资建设项目、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等综合受理服务区。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
1、建立企业开办综合受理服务区。主要办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税务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政务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包括: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商务局等;
2、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服务区。主要办理涉及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整个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服务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防办、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规划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水务局、区消防大队等;
3、建立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受理区。办理除上述两个综合受理服务区之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服务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服务中心、区教科体局、区残联、区卫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区金融办等。
(三)提高重点领域审批服务效率。(12月15日前)
区工商分局牵头,研究提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专项改革方案。
区发改委牵头,持续深化企业投资审批专项改革。
区住建局牵头,研究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改革方案。
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教科体局、区食药监局分别研究提出本系统优化民生事务审批服务专项改革方案。
以上8个牵头单位12月15日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12月30日前)
根据省政府各部门公布的“三级十同”通用事项目录,梳理入驻政务大厅的马上办、网上办(二星以上)、一次办等事项清单,梳理公布 “一窗受理”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
(五)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标准。(12月15日前)
根据梳理公布的“一窗受理”事项清单,编制《“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区质监分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六)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12月30日前)
1、建立综合受理服务模式。综合受理人员负责咨询导办、综合受理、统一出件等服务内容。各部门政务服务人员按业务归口承担具体业务办理和实质性审查职责。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
2、建立综合咨询投诉服务机制。发挥咨询引导和帮办服务等作用,综合运用政务大厅咨询投诉台、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导办及对一些特殊群体的帮办服务工作,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前台受理事项后,及时传送到后台审批区实行并联审批。完善区工商分局牵头的企业开办、区发改委牵头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区住建局牵头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人社局牵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并联审批机制,实行一窗受理、按责分办、同步审批、统一出件,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负责)
4、实行全流程电子监察。结合市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实时向有关部门推送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进程,确保政务服务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完善政务服务配套建设。
1、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各部门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对接融合,确保前台受理信息实时推送、充分共享。(12月30日前)
(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负责)
2、招聘和培训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综合受理人员,由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统一着装,各部门配合做好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3、配合市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完成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负责)
4、推进各部门审批服务科室进驻。各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进驻政务大厅,杜绝“两头受理”、让群众“两头跑”等现象。(12月30日前)
(区政府办牵头,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配合)
5、更新政务大厅现有老化陈旧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并采购“证照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用于材料扫描、证照识别、签名评价、自助申报等网上审批工作。(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负责)
(八)打造龙安政务服务亮点。
1、做好市联动服务中心12345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受理工作。承接市12345咨询投诉平台转办件,按照集中受理,分类、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的原则,实行一个平台对外,多个单位联动,转办、收集、汇总、回复群众和企业咨询投诉。(12月1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配合)
2、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力提高“一网通办”事项实现率,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开发更多便民应用,将“互联网+政务+金融+多场景便民应用”的模式延伸。(12月30日前)
(区政府办牵头负责)
(九)提升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水平。
1、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政务大厅应合理布局,在大厅进门位置设置办事指引图和电子显示屏,做到窗口工作台面整齐划一,配置供办事群众等候休息的区域和设施。政务大厅应免费提供饮水、文印、查询、传真等服务,设置警务室、餐厅等配套设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政务大厅应设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提供免费停车等服务,主要路口应设置政务大厅交通指示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政务大厅周围划免费停车区域,供群众使用。(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优化窗口服务形象。政务大厅各窗口须通过LED屏标明窗口单位及编号,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工作牌应配有工作人员免冠彩色照片,并标明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职务等。落实“窗口首接负责”服务机制,为办事群众提供文件、证照寄递服务。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12月30日前)
(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自觉扛起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
(二)加强协调配合。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对“一窗受理”工作总协调,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窗口调整、组建综合受理工作人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等工作;区编办在机构改革时,按照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统筹考虑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调整;区财政局负责“一窗受理”改革涉及的大厅装修改造、设备购置等经费保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对进驻政务大厅窗口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狠抓督查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区编办、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一窗受理”改革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进驻区政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已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原单位不得再行受理,如发现原单位仍在受理、搞“体外循环”的,区政府将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影响改革整体进程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