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1月24日 |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9〕2号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月17日
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8〕73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双重预防,通过工艺严防、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园区公共安全防控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以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平安龙安添砖加瓦。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覆盖全区、贯穿各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到2020年,与2017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培育试点,示范引领。2019年1月底, 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分别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辖区和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企业重点培育。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本地、本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2019年6月15日前,在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 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并基本建成煤矿、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
(三)扩大覆盖,全面实施。2019年12月15日前,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各行业、各类园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四)稳定运行,持续改进。2020年12月15日前,龙安辖区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并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建设标准规范。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综合实施方案和本行业专项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规范,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双重预防专题培训。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专业技术保障。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活动,使其了解掌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流程。区政府、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快信息平台应用。企业要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并主动实现与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及时将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并定期更新,真实记录双重预防运行情况。2019年1月底前,全区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全部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要定期组织对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大数据进行分析,对反复性、系统性等共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整治。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五)改革创新监管执法。建立与双重预防体系相适应的线上线下精准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线上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核查处理预警信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闭环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执法频次,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和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检查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六)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安全发展要求,从产业规划、行业标准、市场准入、技术装备等源头管控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区政府要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城市安全创建,加快推进城区重大危险源搬迁改造和城市河道、道路、管线等综合治理,积极推广智慧交通、智慧用电、智慧电梯、综合管廊等先进适用技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区、矿山塌陷区、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防护避让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区域安全风险。
(七)强化安全诚信管理。推行企业和员工承诺公告制度,自2019年2月起,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告安全承诺,重点装置操作人员、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在班前作出安全承诺。加快归集共享企业落实双重预防责任的信息,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与企业安全诚信挂钩,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制定各自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每月、每周按照任务分工,拉出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完成本方案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区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制作双重预防体系公益广告、读本、视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普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挖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典型,宣传先进经验,积极打造亮点。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强化评估提升。要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检查验收标准和评估改进办法,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支持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水平。
(四)严格考核督导。区政府、区有关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经批准开展的督导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而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确保双重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
2、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业职责分工
附件1
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重点任务分工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制定各地综合实施方案和行业专项实施方案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1月20日前选择培育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进行示范引领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2月20日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双重预防专题培训区有关部门待上级另行通知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区安全监管局2019年2月底前基本建成煤矿、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区工信委、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计委、区教体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6月15日前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6月15日前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经批准开展的督导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6月15日前各行业、各类园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12月15日前从产业规划、行业标准、市场准入、技术装备等源头管控行业安全风险区有关部门2019年12月15日前加快推进城区重大危险源搬迁改造和城市河道、道路、管线等综合治理,积极推广智慧交通、智慧用电、智慧电梯、综合管廊等先进适用技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区、矿山塌陷区、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防护避让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区域安全风险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12月15日前实现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19年12月15日前建立与双重预防体系相适应的线上线下精准执法机制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19年12月15日前各地、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020年12月15日前
附件2
龙安区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行业职责分工 行业职责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安全监管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煤炭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工信委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教体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公用设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住建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道路运输业、水上交通业和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交通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商务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市场和文化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文广新旅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卫计委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旅游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文广新旅局
区旅游服务中心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军工系统和民爆、民用航空、民用船舶等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工信局2019年6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水利行业和水利建设工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水利局2019年12月底前行业职责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养老院、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殡仪馆、陵园等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民政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农业和农机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农业局、区农机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和国有林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林业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质监分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粮食储备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粮食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监狱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司法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供销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供销社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地矿系统、电信行业及通信建设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工信局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监督管辖范围内电力运行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区发改委2019年12月底前
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业职责分工根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定。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