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村(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22日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村(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19-03-22

  龙政办〔2019〕5号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村(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升行政村(社区)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深刻吸取“2·5”火灾事故教训,严防严控“小火亡人”,遏制行政村(社区)火灾多发势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3月底前对所辖行政村明确1名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成立1支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定期开展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3月底前要在所辖行政村村委会、村民集体活动场所和主要道路(行政村)各设置至少一处消防宣传栏,在居民住宅区(社区)的出、入口及小区醒目位置搭建电子广告机等消防宣传橱窗,悬挂不少于2处的宣传条幅,提示群众注意防火安全。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于5月底前,在主要街道、行政村(社区)等重要位置,喷涂直观、持久、生动的消防宣传墙体标语,每个行政村不少于4条。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因地、因村施策,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醒。

  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联络群,定期推送消防常识及警示信息,并督促群成员定期以视频、信息等形式反馈工作动态。

  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发动乡镇、行政村网格员,利用“村村通”大喇叭播发防火提示,在重要节假日和关键节点等时段每天早中晚3个时段播发。要发动社区网格员进行消防巡逻,并利用手持广播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要利用带“广播”系统的流动宣传车,不间断巡回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或火灾警示案例。

  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借助文艺巡演、赶集庙会、祭祀烧香等时机,在重要节假日、暑假等关键节点,通过播放消防电影、火灾案例、发放宣传资料、消防文艺节目等形式,警示群众关注消防安全。

  八、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和有饮酒嗜好的人群开展宣传,分批分次“上门入户”,面对面讲解消防常识,逐步实现受教群体全覆盖。

  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分工,明确专人开展宣传工作,每项工作要有图像、有稿件、有档案、有总结,并留档备查。

  十、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将行政村(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评和专项督察范畴,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举措、有内容、有形式、有实效。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