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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安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0日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安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19-06-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矿管中心)、区农林水牧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龙安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2日

  

龙安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8年,我区未发生地质灾害。总体来看,我区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多、分布范围广,全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区域及类型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重点主要分布在龙泉镇、马投涧镇、善应镇、马家乡、彰武街道办事处等地。龙泉镇主要隐患点在浅山丘陵地区,在大雨季节容易造成滑坡。马投涧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在丘陵、附近的大道、周边住户以及鹤壁四矿采矿区涉及到的部分村庄,大雨、暴雨时易造成崩塌、滑坡,鹤壁四矿采空区易形成塌陷、裂缝,造成地质灾害威胁村民住户。善应镇、马家乡处于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危害性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有煤矿塌陷区、不稳定斜坡对村民的危害和暴雨形成的泥石流。彰武街道办事处隐患点在公路沿线的不稳定斜坡,易造成滑坡。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根据我区的气候特点,汛期6—9月份是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但如果出现气候异常,雨季提前或推后,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非汛期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持续降水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冰雪融化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和乡镇干部包片(点)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与重点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区自然资源局(区矿管中心)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教育、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费用,认真做好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于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责任单位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自然资源局(区矿管中心)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依照本方案实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拟定本辖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应配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和完善由乡、村、组、单位、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和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监测情况要定期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区矿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的规定,及时落实群测群防员的补助资金。加强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及时向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确保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户居民手中有卡。

  (四)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努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1.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在汛期,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扎实做好全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当地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同时利用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责任人采取措施,及时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

  2.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一旦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应迅速上报龙安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龙安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

  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灾情或者险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设。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还应包括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

  3.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日夜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

  龙安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5022238

  4.险情巡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区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要密切关注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预报、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可能发生强降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区自然资源局(区矿管中心)要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隐患点巡查、监测,乡(镇)、街道办事处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或区自然资源局(区矿管中心)报告。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责任到人,签订责任书。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同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要与各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每个村都要有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个隐患点都要明确责任人和监测人,对辖区内的灾害隐患点要进行登记,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针对隐患点写出应急预案,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和人员手中。

  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减灾技术水平。

  7、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五)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主管乡(镇)长为指挥长、主管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要在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对危险性大、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或者完善包括监测预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应急预案。一旦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应对工作。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区段,区政府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对分散的直接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实施有计划地搬迁避让,优先安排威胁人口多且治理投资大于搬迁投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搬迁避让。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工程。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减灾技术水平,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