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5000万元,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调整为65168万元。2018年实际完成65168万元,增长1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152万元,税收收入占比为86.2%。
按照市对区现行财政体制和最终年终决算结算单核算,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16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2823万元、一般债券收入402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828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124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324万元)、调入资金27957万元(其中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7825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24万元),收入总计149976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2242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2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7万元、其他调出资金484万元,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财力为12355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2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23456万元,收支决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80000万元,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调整为48830万元,实际完成48830万元。
按照市对区现行财政体制和最终年终决算单核算,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830万元,加上年基金结余45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97万元、其他调入资金484万元,当年基金总收入为58922万元。减上解支出7500万元、调出资金2782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61万元,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财力为221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22136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4700万元,实际完成61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0.3%。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435万元,实际完成44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9.3%。
2018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681万元,社保基金支出专户累计结余1136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为零。
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55万元,为年初预算80000万元的50.6%,同比增长24.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012万元,税收收入占比81.6%。
分部门完成情况为:税务部门完成33012万元,同比增长15.2%,低于序时进度98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7443万元,同比增长93.4%,高于序时进度144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96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3.9%,同比增长1.3%。其中民生资金支出62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1%;“八项支出”为72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0%。
按功能分类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0%。
公共安全支出23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2.1%。
教育支出164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7.5%。
卫生健康支出56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3.2%。
节能环保支出15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7.2%。
城乡社区支出30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4.6%。
农林水支出905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5%。
交通运输支出12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6.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2%。
债务付息支出121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4%。
按经济分类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为: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607万元、“机关商品与服务支出”1101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651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915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647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10万元、“其他支出”676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33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年初预算的15.6%,同比降低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4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7%,同比增长137.4%。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2150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3.6%。
债务付息支出68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1%。
交通运输支出61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3%;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2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1%;全区上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109万元。
2019年上半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实现3035万元,支出完成4300万元,上半年支大于收1265万元,主要通过上年度基金结转弥补收支缺口。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
(五)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收回存量资金582万元,已安排使用2084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单位和项目有:区住建局801.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垃圾市场化动作612万元 ,以及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国道及小巷硬化奖补和第四水厂电力专线改造等;区农业局293.4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垃圾市场化动作236.7万元,以及病虫害飞播配套、重金属土壤修复土地租金等;区林业局176.1万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绿化62.2万元,以及辖区内工程绿化监理费等;区交通局147.9万元,其中用于“7.19”龙泉道路修复46.7万元,以及辖区内道路勘察设计费及限高杆安装等;区便民中心144.7万元,主要用于新大厅改造和内部办公设备用品购置等;区工信局118.8万元,其中用于行政诉讼赔偿80万元,以及支付第三方危险物品处置费和检查费等。
(六)动用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年初共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已动用预备费2824万元,其中主要支出单位和项目有:区住建局1177.3万元,其中用于政府PPP项目资本金496.4万元,以及辖区内绿地建设和配套道路工程款等;区林业局485.4万元,其中用于南林高速防护林建设225万元,以及龙浩公司资本金注入和土地流转费用等;区经建科3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钢三路和新行政区建设工程款;区卫健委216.1万元,其中用于HIV抗体实验室冷链室建设123.6万元,用于贫困村安全饮水消毒药品款92.5万元;以及区交通局支付太行南路亮化工程款129.7万元,区法院支付办公大楼工程款80万元,区环卫处支付餐厨垃圾运输车购置款72万元等。
(七)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675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2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300万元。2018年全区实际债务余额为610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916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839万元。无论是债务总量还是债务分类余额,均没有超过上级财政部门核定的我区限额,属于无风险地区。
2019年上半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10800万元。2019年实际新增债券总额11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增加700万元,全部用于S301大林线安阳永和乡至许家沟乡段“二升一”改建工程;专项债券增加10700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
三、2019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积极开展减税降费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龙安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减税减费政策在我区顺利实施。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月1日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四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同时,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有关政府性基金。据统计,1—6月全区累计减税降费(全口径)9901万元,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加强研发、增加投资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圆满完成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科学编制收入预算。认真落实区委对财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年初合理确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科学编制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分解下达部门和乡(镇)、街道收入预期目标。截至6月30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5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0.6%,圆满实现“双过半”。加强组织收入基础工作。继续实行乡(镇)、街道收入定期通报排名制度,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每月召开财税分析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税收任务,研判收入形势,安排征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财税工作重点。强化税收督导。继续组织财政部门科级干部分包乡(镇)、街道督导税收,积极与税务部门加强联系,协调解决分包片区征收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分包片区完善征管措施,努力按序时进度完成收入预期目标。积极组织非税收入。按《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票据管理和源头控制,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好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同时,对区直非税征收单位征收情况实施每日通报。
(三)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助力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上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限额,动态监控全区债务,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强对政府债务规模的预算约束和监督。上报我区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需求3865.8万元,上级核定我区再融资债券规模3850万元,对需自筹财力偿还的资金15.8万元,迅速筹措安排资金补足缺口,坚决杜绝逾期现象出现。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高度重视精准脱贫工作,加大对全区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扶贫项目资金2749.5万元,上半年支出1754.25万元,支出比例达到63.8%,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贫困户生活质量,为完成全区脱贫目标提供了财力保障。拨付75万元用于建立精准防贫救助体系,防止和解决“边脱贫边返贫”现象,确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而致贫或返贫。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3033.43万元资金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双替代”、垃圾清运、“文明城市”创建、农村厕所改造等工作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为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
(四)全面支持“三农”和社会事业发展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上半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42.56万元,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补贴931.38万元,提高了移民户的生活水平;投入579.31资金用于“三地一矿”整治,整合农村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按标准投入村级经费1226万元,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调动了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两免一补”资金943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贴,减少学生家庭负担。拨付26.3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助力我区脱贫攻坚。拨付教育系统安保人员经费229万元,为我区教育保驾护航。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58.7万元用于贫困户医疗救助,降低了贫困户家庭医疗负担。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128.1万元,改善了残疾人生活护理条件。拨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559.2万元,提高了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拨付43.6万元用于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支出,增加了贫困户收入。加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拨付1326.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拨付158万元用于开展 “两筛两癌”工作。
四、2019年下半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努力壮大全区财力
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加强行业、税种与历史同期、兄弟县区的对比分析,通过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收入增长点,挖掘税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成立区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阳市龙安区房地产行业等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7月份起对龙安区范围内房地产、建筑等项目开展税收专项治理,逐企业、逐项目登记应缴、已缴和欠缴税款情况,进一步开展企业调查和纳税评估,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监控,形成收入征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动态,实现信息共享。大力争取上级补助。积极研究政策,及时与上级对接,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扶持和补助。
(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保工资、保运转”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与运转支出,努力保证工资性改革增资需求。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共享发展。支持打好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财政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统筹安排全区污染防治资金,切实保障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推进城市建设提质。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我区棚户区改造。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PPP项目政府付费资金,保障PPP项目顺利实施。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按盘活资金使用规定,将区财政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等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及时跟进中央省市区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好2019年财税重点改革事项,特别是财税体制方面的改革,积极跟进,争取主动,努力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把钱花在刀刃上,切实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加强国库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国库资金,切实保障“三保”资金需求。继续清理财政暂存暂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银行账户管理水平。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入手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公开透明和刚性约束,努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继续做好债券管理工作。结合我区现有债务限额情况,用足用好债券政策,做好债券各项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妥处置债务存量。根据制定的债务化解方案,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控债务规模。严格按照批准的债务限额控制债务规模,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坚守财政承受能力“底线”,加大预算约束力度,不新增隐性债务。提升风险监控能力。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管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强化政府债务在线监控,加强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的风险研判,增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时效性。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依法报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认真落实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
2018年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报告(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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