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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2日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20-05-02

龙政办〔2020〕9号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安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龙安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


龙安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提质增效,按照河南省、安阳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20年2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依法开展“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区主要包括京广铁路、瓦日铁路、安林高速两侧范围)。此次河南省下发我区疑似问题图斑139个,面积428.39亩,为高标准完成清查整治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摸清“一河两路”两侧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整治,深入解决历史遗留违法问题,提速推进美丽龙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龙安建设新形象。

  二、清查整治范围

  本次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我区境内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具体范围为:

  铁 路:实际占地位置两侧各外扩100米范围。

  高速公路:实际占地位置两侧各外扩100米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整治整改阶段(2020年2月ー3月)

  对省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区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办组织专门人员逐个实地核查,于3月10日前完成所有图斑的举证工作。对核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处置措施及处置时限,3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整改任务。铁路和高速公路管控红线以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应当依法依规拆除到位。铁路和高速公路管控红线范围以外的违法违规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上报由区政府作出拆除或补办手续决定。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原则上以拆除整改为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区政府确定是拆除或者完善手续后保留;对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原则上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否则按拆除处置,确因审批手续时间长暂不能完成的,提交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的承诺书,最迟于年底前完善手续;对清查范围内存在整建制乡镇、行政村并仍有大量原住民的居民点,以及民生、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区政府确定处置意见;对非法采石、挖砂及取土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3月10日前上报整改台账,3月27日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自3月11日起,每日15:30前向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当日整改进展情况。(邮箱:longanguotu@126.com)

  (二)集中攻坚,生态修复阶段(2020年4月)

  对未整改到位的疑难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坚决整治整改到位。对铁路、高速公路两侧拆除的违建项目,要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关系,优先通过农业结构调整方式,采取套植间作、高大密植等发展优质林果业、林苗一体化。坚持整治整改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对已拆除到位的项目及违法矿点,搞好统筹谋划,紧紧抓住春分前后有利时机,及时复耕复绿到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清查整治情况,于4月25日前将整体工作报告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汇总后于4月28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检查验收,提质增效阶段(2020年5月)

  按照“市级全验、省级抽验”的原则,5月18日前,通过汇报座谈、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区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清查整治台账的问题进行全面验收,发现问题立即交办、跟踪问效,确保5月18日前所有问题处置到位,做好5月20日前市全验、省抽验准备。

  四、责任分工

  (一)区负总责。区政府成立“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李可区长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及涉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全面负责推进专项行动,抓好目标确定、组织实施、调度通报、问题回应、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违法违规行为由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清查、认定和处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一河两路”两侧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负责人,要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做好进度安排、排查认定、整治整改、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清查整治具体任务、责任要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三)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当地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升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清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要实事求是、综合施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查整治各项任务。

  (二)严格工作标准。坚持整体从严的原则,拉网排查要做到区域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出的所有问题要纳入问题台账,不得瞒报、漏报,整治整改原则上以拆除复绿为主,确需保留的应及时完善手续,省级验收前未复绿到位及未按规定时限完善相关手续的,视为未整治到位。

  (三)严格监督问责。要加强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清查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实时传导压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和指导开展工作,提升清查整治工作效率。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适时进行约谈。

  (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依规,注重工作方法,加强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平稳有序推进清查整治工作。

  附件:龙安区“一河两路”两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