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分配结果公告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21-10-10
2021年10月,上级下达龙安区专项扶贫资金97.82万元,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97.82万元(安财预〔2021〕184号文件、安财预〔2021〕386号文件)。
二、分配原则
1、按照豫财农【202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定的项目优先进行安排;2、根据管理办法70%的资金用于脱贫村;3、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优先考虑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等原则。
三、资金分配
1.龙泉镇18.9万元。
2.善应镇19.72万元。
3.马投涧镇59.2万元。
监督电话:0372-5022755 0372-2163701 12317
龙安区乡村振兴局
邮箱:laqfp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