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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龙安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24-02-27

 

  一、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安政办〔2023〕2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龙安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方案,明确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任务措施。

  二、编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安政办〔2023〕20号)。

  三、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8%;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市定目标,劣V类水体和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龙安建设取得新成效。

  通过四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四、解读机关

  龙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联系电话

  0372-502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