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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92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 时间:2024-05-29

尊敬的李庆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州路改扩建工程、安彩大道西延等道路建议资金纳入2024年市财政预算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2年12月8日印发的安政阅【2022】31号会议纪要第五条“关于龙安区中州路、安彩大道、安阳市置度专类公园等3个项目建设有关事宜”,会议研究同意龙安区政府提出的项目实施意见,将中州路西侧7个地块和安彩大道与钢二路交叉口两侧3个地块土地出让金中30%的市级收入返还龙安区,用于项目建设,返还金额以3个项目的招标价格为准。

  根据2024年3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建安彩大道市政道路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安政阅【2024】7号),会议研究同意龙安区政府作为业主修建安彩大道梅东路至钢一路段、钢城路至华祥路段市政道路。鉴于该道路为45米以上城市主干道市政道路,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两级土地储备及出让收益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政文【2011】241号)有关规定,道路建安费用根据道路两侧土地出让进度由市区两级财政据实结算。

  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中州路改扩建工程、安彩大道西延道路建议资金由周边土地出让金30%的市级收入中安排,经与市财政局结合,道路建设有区政府作为业主先行垫资修建,垫付资金根据周边土地出让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道路建安费用不再纳入市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