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安阳市民盟: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镇镇区农贸市场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的提案!收到您的《关于建立乡镇镇区农贸市场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充分吸纳提案的建议意见并安排专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与区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请示了上级主管部门,现答复如下:
乡镇农贸市场是居民“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场所,也是体现乡镇建设品质和宜居程度的重要指标,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近年来,我区始终将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分类引导、示范先行、服务便民,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努力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乡镇农贸市场。
(一)加强政策引导。严格按照商务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河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乡镇商贸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进行规定。
(二)组织试点示范。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作为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的重要种类,引导各地科学建设农贸市场,完善小城镇功能配套的项目、提升小城镇整体风貌和形象的项目,推动小城镇建设在人居环境改善、城镇功能提升、特色风貌塑造等方面形成整体示范效果。
(三)开展环境整治。将农贸市场作为被撤并镇集镇区环境整治的重点之一,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整体环境。指导各地以“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即整治生活垃圾、整治黑臭水体、整治脏乱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日常管理)为重点实施集镇区环境综合整治。明确要求:合理设置集贸市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确保卫生、防火、防震和安全疏散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清理积存垃圾和杂物堆放,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地段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收运,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和环卫设施。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吸收提案委的建议,切实将乡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技术指导,持续开展重点及特色镇发展试点示范,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