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0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长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影响生态环境项目高质量立项” 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龙安区马家乡、善应镇、南海泉区域慎重立项太阳能及风能项目方面
1、区发改委依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对太阳能项目备案及风能项目核准。马家乡、善应镇、南海泉区域建设太阳能项目及风能项目,应严格依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2】563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入库管理建设。
2、马家乡、善应镇、南海泉区域建设太阳能项目及风能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龙安区区域规划、符合新能源入库管理建设的条件,区发改委对市场主体企业不能设置任何限制前置条件。
3、马家乡、善应镇、南海泉区域按照安阳市“十四五”规划要求,以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为主导,对高污染项目应严禁立项,对现有工业企业应加大污染治理及节能降碳改造力度,以更高标准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项目高质量立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的工作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