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建立“瓶改管”用户、企业、政府三方资金共担机制的通告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26
按照“财政补贴一部分、企业让利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的原则分担“瓶改管”改造费用,最大程度降低用户改造成本。“瓶改电”用户原则上不给予财政补贴。
一、用户承担部分
全区范围内,纳入非居民“瓶改管”改造台账并完成“瓶改管”改造的非居民燃气用户,先行按照市区公布的参考价向管道燃气企业全额缴纳改造费用,后续参照有关奖补办法予以奖补。
二、企业让利部分
各管道燃气企业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参考价,并在此基础上推出租赁、折合气价等企业优惠政策,尽最大程度为用户让利。
三、政府补贴部分
对于纳入我区改造台账并完成“瓶改管”改造的非居民燃气用户,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龙安区燃气专班对奖补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