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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首批稳岗返还补贴陆续发放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8-23

  8月21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功能作用,我市启动今年首批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首批稳岗补贴共涉及全市84家企业,金额320余万元,将于近日陆续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中。

  记者了解到,参保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

  补贴标准为满足申报条件的参保企业,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金额为返还基数。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企业如何申请稳岗返还?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上传《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申请表》。同时,对于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涉企信息完善的参保企业,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对于参保企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涉企信息不完善的企业,企业联系人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信息完善与维护后方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另外,通过“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需要及时登录企业CA操作系统,进入待办,进入“领取稳岗返还确认”事项,可选铎“同意享受”或“放弃享受”按钮;没有CA的企业需要及时联系失业经办机构,查询本企业享受稳岗返还的情况,核实信息后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采取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方式缴纳税费的账户。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外,针对失业保险欠费,工作人员解答:“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对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等问题,工作人员强调:“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来源:安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