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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醒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8-07

  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提出,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