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村街道“四到位”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19

  一是组织落实到位。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辖区禁烧工作,同时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小组,负责督查巡查禁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各村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村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各村在主要路段和醒目位置设置禁烧值守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告知信、宣传单、喇叭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相关内容。各村逐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通过广泛动员宣传,提高群众禁烧意识。

  三是奖惩落实到位。把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办事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把全体村两委干部全部纳入考核细则,通过细化奖惩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办事处机动巡查,各村全方位巡逻,无死角值守的禁烧网络。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实行上级推送火点总数月排位机制,定期通报。对月排位倒数第一的村,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约谈该村书记及两委成员,并书面说明原因,办事处纪工委备案。田村街道要求各村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对禁烧不力的各村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火点核查中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