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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5万元分配结果公告公示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6-21

  2024年龙安区收到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5万元,按照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经龙安区财政局研究决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区级资金15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按照豫财农【202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定的项目优先进行安排;2、根据管理办法70%的资金用于脱贫村;3、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优先考虑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等原则。

  三、资金分配

  1.善应镇581万。

  2.龙泉镇731万元。

  3.龙安区203万元。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2-3392028

龙安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