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5万元分配结果公告公示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6-21
2024年龙安区收到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5万元,按照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经龙安区财政局研究决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区级资金15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按照豫财农【202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定的项目优先进行安排;2、根据管理办法70%的资金用于脱贫村;3、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优先考虑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等原则。
三、资金分配
1.善应镇581万。
2.龙泉镇731万元。
3.龙安区203万元。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2-3392028
龙安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