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安阳市鑫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21粉、密封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告

来源:龙安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31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安阳市鑫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21粉、密封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龙开建表〔2025〕02号

 

 

2025年3月31日

安阳市鑫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郭大岷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安阳龙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3931979

龙开建表〔2025〕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