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龙安区分公司(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龙安区分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总投资47038.36万元,建设光伏电站和升压站,总装机容量为100MW,年平均发电量14084万kW•h,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000亩。 |
公众参与情况 |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农田肥田,机械车辆车轮冲洗废水及砂石料冲洗废水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升压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采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场内道路硬化、物料覆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升压站内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3)噪声: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光伏区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等措施;升压站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等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升压站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土石方用于就地平衡和道路建设。运营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光伏组件收集后交由光伏组件厂家回收,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092262
通讯地址:安阳市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