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16+1”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各旅行社、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龙安区将通过常态化检查和安全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辖区旅游市场规范有序、零违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经营许可证: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业务;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挂靠、出租资质等行为。
导游执业资质:导游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存在伪造、冒用、租借导游证等违规行为
低价游: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以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等问题。
导游服务流程:服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增减项目、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
合同规范性:旅游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购物和自费项目,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虚假宣传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72-2211489
举报邮箱:lyj2913508@163.com
在投诉时,请您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名称、导游姓名、行程安排、合同文本、相关票据以及具体的纠纷情况等,以便我们能够快速、准确地处理您的投诉。
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对收到的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对于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我们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诚信、优质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