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025-00086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 发文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8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国卫医政函〔2025〕93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11日 |
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5-04-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军队有关卫生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做好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现将《“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文件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21393.htm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