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解读】龙安区对《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规范我区政务数据共享行为,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解读,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惠及企业群众。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已初步推进,但仍存在数据目录不规范、共享机制不健全、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跨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导致“数据壁垒”未彻底打破,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部门履职数据调取不便等现象依然存在。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破解基层政务数据共享痛点难点,衔接国家、省、市数据共享标准体系,我区立足实际解读《条例》,推动政务数据从“分散存储”向“集约共享”转变,为数字政府建设筑牢制度基础。
二、重点工作
结合《条例》要求,我区聚焦四大重点,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规范数据目录管理,按照“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划分标准,编制区级政务数据目录,明确数据项、提供单位、更新频率等信息,实行动态更新,杜绝擅自增设共享条件阻碍数据共享。二是健全共享机制,建立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流程,明确无条件共享类数据1个工作日内答复、有条件共享类10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时限要求,通过服务接口、批量交换等方式提升共享效率。三是强化数据质量与安全,建立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数源部门责任,保障数据完整准确;同时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开展保密风险和个人信息保护评估,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四是深化共享应用,推动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等领域应用,杜绝重复收集数据,提升“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效能。
三、区级工作落实要求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我区明确三项落实要求。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和工作机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提升基层能力,加强区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升级,完善乡(镇)、街道数据共享配套设施,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同时鼓励管理和技术创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区将以《条例》为遵循,细化配套措施,破解数据共享堵点,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龙安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2-502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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