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 双随机、一公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污染源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07-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随机抽查行为,优化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依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5]215号)及《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安环文[2016]39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在龙安区全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全面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现结合龙安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方案内容

  (一)明确随机抽查主体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作为本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将随机抽查确立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核心方式。需特别注意的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实施方案。通过明确主体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避免监管职责不清导致的执法混乱。

  (二)细化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1.抽查对象:将龙安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均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实现监管对象的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各类污染源都受到有效监督。

  2.抽查内容:重点围绕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展开检查,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运行参数是否达标、维护记录是否完整等;详细核查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现场监测、查阅排放记录等方式,确认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严格审查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环评文件是否合规、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排污许可证是否按时申领且按照规定要求排放污染物等,全方位保障环境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夯实抽查基础

  充分依托河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工作的坚实基础。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具体涵盖系统的日常维护、污染源信息录入、信息动态更新、随机抽取污染源名单以及抽查信息上报等环节。确保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实时、准确地覆盖本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及时更新企业生产经营、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撑,实现精准监管。

  (四)规范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1.确定抽查方式:综合考量本局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查比例(且不应低于本方案规定的最低比例)。借助河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随机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杜绝人为干预,确保抽查工作的随机性和公正性。

  2.明确最低抽查比例

  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对全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要求科学确定并及时公布。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因其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通过较高比例的抽查,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其始终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一般排污单位:至少按照1:10的比例(即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之比)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针对一般排污单位,在保证监管覆盖面的同时,合理分配执法资源,实现有效监管。

  3.时间安排:每年12月底前,按照确定的抽查比例,详细规划并确定下一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并将其纳入本级《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计划》,及时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确保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和可追溯性;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提前做好执法准备工作,保障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于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重点监管,形成有效震慑。

  二、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强化监测执法联动与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严格遵循本部门监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监测人员负责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科学采样、精准分析,获取准确的监测数据;环境执法人员依据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对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判定和处理,实现监测与执法的无缝衔接,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水利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

  (二)推进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地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时间、抽查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增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调整监管频次

  根据全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环境监管重点任务以及污染源动态变化等实际需求,灵活、合理地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并实施后,原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月检查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度检查一次”的固定监管频次要求不再执行,转而通过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对污染源的精准、高效监管,使监管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制定落实方案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方案。方案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执法。

  (二)切实严格落实责任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作为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以公平、有效、透明的原则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结合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定期对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互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抽查比例不达标、信息公开不及时、执法程序不规范等,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确保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大力加强宣传培训

  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 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相关阅读: